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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 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 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 就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 就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短信—— 就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处理信访举报的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
来信的消毒、分拣、分 送、拆封、装订、贴条形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登记受理
阅读来信、网络举报和 短信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
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 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
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 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电话和短信的具体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方式
拨打12388后拨
0:佛山市
1:禅城区
2:南海区
3:顺德区
4:高明区
5:三水区
短信举报格式
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姓名#被举报人单位#职务#举报内容。
佛山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群众短信举报号码如下:
佛山市:106399990757
禅城区:1063999907571
南海区:1063999907572
顺德区:1063999907573
高明区:106399990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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