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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开展“三述”活动,监督主体责任落实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5-01-28 [打印][关闭]

佛山市抽选6名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三述

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127日下午,中共佛山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次全会开展了述责述廉述德(简称“三述”)活动。今年佛山市抽选三水区、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残联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三述”。

会上,6名“三述”领导同志分别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廉洁从政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进行自述,谈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的认识和主要工作措施,并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的询问与评议。会议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参加,参与询问和评议,全程实施监督。市纪委还将“三述”报告印送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班子成员等,邀请参与无记名评议,加大对领导干部“三述”的监督,提高评议的全面性、客观性。评议结果将在会后呈报市委,并反馈给“三述”人员,由市纪委负责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回访活动。

据了解,继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开展“三述”活动以来,今年是佛山市第三次组织开展“三述”活动。“三述”活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级党委(党组)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了各级“一把手”自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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