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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副书记

张明生    孙先莉

常务委员会委员

      张明生    孙先莉         

李佩玲    谢海文    仇建华   

高明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局长

张明生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孙先莉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李佩玲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谢佩文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钟炳文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办公室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印发、机要通信、保密档案、行政事务、接待以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审计业务制度和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对上级和本委(局)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协调、搞好纪检、监察和审计系统的信息、保密等工作;研究分析纪检、监察和审计系统组织建设情况;负责区纪检政务监察和审计机关派出(驻)机构及其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委(局)退休干部、计生及工、青、妇等方面工作。

执法监察综合室(挂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以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的名义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检查落实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的执法监察和政务监察工作;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以及有关招投标实行监督,并依法处理涉及招标投标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做好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工作;承办特邀监察员的选聘、联络和日常管理。

调研教育室(挂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教育的先进经验;负责对全区党风党纪问题和政纪问题的调查研究,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负责监督检查和研究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并拟定有关规定、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及报告;开展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卷宗工作以及预防、治理腐败工作;负责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汽车定编、审核、呈批、编后管理工作。

信访室(挂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以及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信访件和办理工作;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检政务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核查有关信访案件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编报重要信访信息;协调、指导全区纪检政务监察系统的信访工作。

纪检监察室(挂案件管理室牌子)负责监督检查党员、监察对象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负责查办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立案的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直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及区纪检政务监察和审计机关派出(驻)机构的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全区违纪案件的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及统计分析等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审理室负责审理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和本委(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按规定范围审核备案的案件;审理复议和复查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申诉;协调、指导全区纪检政务监察的案件审理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文书;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所有审计报告进行复核,查验结论;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承担审计成果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监督审计执法行为;承担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审计专业技术考评等工作。

纠风室挂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的建设情况,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的纠风工作;负责治理全区公路“三乱”的日常工作。

效能监察室(挂区人民政府行政投诉中心牌子)承担对行政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负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问题和行为的投诉与处理;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考评工作。

廉政防控室(挂区公职人员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的排查工作,及时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负责加快完善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区公职人员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问责线索,并对问责线索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问责的相关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财税审计室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各镇(街道)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根据上级授权,组织审计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组织审计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等专项资金;组织区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行政事业审计室组织审计区直党群机关、行政机关、政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企业审计室组织审计区属公有资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区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组织审计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高明区纪委
办公电话:0757-8868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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