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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职能转变纪实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3-10-29 [打印][关闭]

中秋、国庆两节前后,国内各大新闻媒体接连发布了一系列我省对有关案件、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引发了各界的广泛注意和一致好评。这是省纪委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职能转变,强化监督检查取得实际成果的一个具体体现。

明确职能定位,“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能做好的事”

省政府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省工业发展与运行联席会议、省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省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以往,无论是哪个部门牵头哪一项工作,都习惯性地把纪检监察机关列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名单之中。这样,一方面可以显示组织的严肃性、权威性,另一方面只要其他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就都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处理,形成了纪委“包打天下”的局面。据统计,截至今年年初,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成立和参与其他单位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总计达到98个。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新要求新部署,我省按照要求积极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责成专人认真查阅了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文件、“两办”文件和省编委文件,在深入细致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从更有利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能做好的事”的要求,参照中纪委的做法,本着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总体原则,省纪委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能出发,结合我省实际,在98个议事协调机构中,最终确定保留和继续参与26个,占清理前总数的27%,取消和退出72个,占清理前总数的73%。

通过清理牵头成立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定位,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了主责部门,进而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抽出身来,集中精力抓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

强化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收缩战线、突出主业”

9月28日,新闻媒体曝光了黑河市个别单位购买和收受“特供酒”、“内参酒”问题后,省纪委新整合成立的党风政风室按照领导要求部署,马上组成调查组赶赴黑河,会同黑河市纪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十一”长假后一上班,省纪委通报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就出现在了各大新闻媒体的醒目位置。

从今年7月开始,比照中央纪委的做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围绕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省纪委监察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意见,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省委书记王宪魁、省长陆昊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责成省编办迅速落实。省编办特事特办,及时给予了批复。随后,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机构调整、主要职能确定、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等事项,并迅速加以落实,机构和人员调整于8月2日全部就位。

本次机构调整,省纪委撤销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新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了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新成立了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增设了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将原派驻机构工作办公室及其职能并入干部室,进一步形成了工作合力。

本着注重预防、强化监督、严肃惩处的理念,在明确合并和新增设部门职能的基础上,省纪委进一步理顺了委厅机关各部门的职能定位,要求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进行认真梳理,收拢五指、握紧拳头,理清职责、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监督和“再监督”,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自身职能上来。

此外,他们对6个纪检监察室的管辖范围和查办重点进行了调整,在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整、充实,选配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调整后的部门领导,办案人员由33人增加到44人,进一步突出了监督检查职能,强化了办案力量。

移交越位职能,解决“纪委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部门绩效管理、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和管理,以往许多本不应由纪委牵头或参与的工作,牵扯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许多精力,而且事实证明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实际效果。

更多时候,纪检监察机关在参与相关工作程序的过程中,往往是只充当了摆设、牌位的作用,对于程序以外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腐败行为,并不能从深层次上进行有实质意义的监督检查。不出问题一好百好,出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首当其冲,一句“纪委全程都参与监督”成为许多腐败分子、腐败行为的“挡箭牌”。

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整体交给省直属党政机关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直机关工委集体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将工作重点转向监督查处绩效管理中的违反纪律和失职渎职问题,彻底解决多头、重复考核问题,促进了绩效评估结果和目标责任考核的有机管理及运用。

将电子监察平台职能交由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有关部门管理。行政审批监督职能移交省政府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履行对网上行政审批的管理监督职能;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用地招拍挂等要素市场的监督职能,分别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监察机关主要对职能部门和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应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不能代替政府来行使管理职能的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监督”的原则,省纪委对原来所承担的、属于有关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一些工作项目进行了彻底剥离,正式交还给职能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不再参与具体工作。

通过移交越位职能,使纪检监察机关将精力更好地放在自己的职能范围之内,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检查监察,对投诉举报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强化对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的问责,进而促进政府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

省农垦总局副巡视员于胜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秘书长邓晓军,密山市委书记王吉利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严肃查处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并进行通报……通过一系列转变职能的具体措施,让纪检监察机关收缩了战线,突出了主业,促进了作风建设,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扎实推动了黑龙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转载: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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